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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梁溪区委统战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中共梁溪区纪委、监察局】 【作者:】 【时间:2018-01-22】 【我要打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了巡察。区委巡察组对区委统战部(区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反馈了巡察意见。2017年11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的整体合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长期落实。

一是制定了领导班子分工意见。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更加明晰,进一步理清了领导班子工作职能,优化了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大统战格局。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新建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梁溪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等4个制度文件,制定了《梁溪“新英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了大统战工作格局。三是强化了“一盘棋”工作格局。以部里全局工作引领统战部各部门全员参与、团结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如以惠山古镇同心实践联盟的建设及运行为引导,组织统战部各条线单位积极参与,把惠山古镇同心实践联盟从最初单一的党派工作创新基地提升成为涵盖党派、宗教、海外联谊及非公经济元素的大统战平台。四是完善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成立了区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加强对重要涉台案例的综合协调决策与研判。与区市场监管局订立了合作协议,加强对涉台案件的事先沟通协调与事后安抚稳控,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成立了一支由9名优秀律师组成的涉台服务法律顾问团,依法依规有效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2、关于“工作的落实程度不够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力度。注重及时召开各级、各领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10月18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观看十九大开幕式,11月在全区统战系统广泛开展了学习十九大精神交流心得体会活动,12月邀请江南大学教授举办了统战干部、民主党派、民族宗教、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共178人参加的全区统战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报告会,确保十九大精神学习在统战系统实现全覆盖。及时落实省委、市委统战部重点工作,召开了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会议,完善了人员信息库,制定了实施意见,命名京师大厦、华夏家居港、惠山古镇同心实践联盟为梁溪“新英会”实践创新基地。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力度。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活动。按照《落实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台账,撰写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8年统战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统战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化“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民主党派、新的社会阶层及非公经济领域的意识形态的理论引导。三是强化制度规定执行的力度。对区委统战部12项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并在全体干部党员中进行了再学习,强化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意识和执行制度不打折扣不走样的行动自觉。四是强化调查研究和实践创新的力度。开展了关于我区党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组织了民主党派干部人才建设工作交流座谈会,对全区1500多名党派成员的构成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完成了市委统战部立项的《关于民主党派人才培养、使用和安排—以梁溪区为例》课题,形成调研报告2篇。筹划了2018年“三联三创”统战系统特色实践活动工作。五是强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建立了“1358”党外人才信息库。充分利用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区台属联谊会等有形平台,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侨台人员、侨台资企业的信息情况。

二、党的建设方面

3、关于“党的制度落实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建设工作正在推进,其他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优化了支部组织设置。按照《开展“基层党建规范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实施“1030工程”建设。区委统战部机关支部分设了统战、侨办和台办三个党小组。待干部调整全部到位后,将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调整支部委员,使支部组织设置更加合理。在今年与民宗、工商联支部联合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8年与民宗、工商联支部联合活动计划。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全面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统战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按照“比境界、比担当、比作为”和“强意识、强能力、强落实”的“三比三强”要求,督促机关支部和党员认真梳理“两学一做”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四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根据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 “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内容;参会人员都亲自签名,缺席人员都写明原因;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4、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执行。

一是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11月以来,区委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1次;副部长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尤其是老同志进行了深入谈心谈话1次,同时注重把谈心谈话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完善了日常教育管理措施。在部门1楼楼梯口设置了统战部人员去向牌,部门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也加强了上下班情况的检查力度,提醒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因事、因病脱离岗位的都能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三是自查个人事项报告执行情况。开展了1次区管领导干部填报个人事项报告情况的全面了解摸底工作。四是落实了选人用人规定。主动与组织部沟通,在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执行 “职数预审”和干部调整的事前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测评、公示和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在选人用人上杜绝不正之风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台办班子建设缺失正在推进完成,其他基本完成,长期执行。

一是加强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力度。以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严格落实部长对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规定,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开展了学习中纪委文件和听取有关干部腐败问题案例分析和思想交流活动,积极参加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谈心活动。二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了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并坚持落实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2018年度重点工作筹划部署,针对2017年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工作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区委统战部干部考核考评、推荐使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了2017年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撰写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三是形成了责任清单长效落实机制。把清单备案、签字认领、动态考核等制度作为机制固定下来、落实下去。制定清单时,增加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融合的内容,使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责任,每个责任后面有对应的人,基本形成了“人人有责任,责任到人人”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了全程记实工作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梁溪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制度》通知要求,填写了《梁溪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履责全程记实情况表》,并由部长签字。五是全力推进台办班子建设工作。台办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台办干部分工挂钩台企制度;严格落实“四种形态”运用,有效激励和鼓舞全体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6、关于“对统战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执行。

一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组织领导班子再次学习了《区委统战部12项工作制度》中有关内容,强化了领导班子议事意识。健全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区委统战部班子议事工作会议,规范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分管部长抓本单位党建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制度,每年进行述职责述廉评议,不断强化监督制约。三是进一步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对区委统战部及系统内各条线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了梳理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确保问题有人管、及时管、及时改。以规范决策权、管理权、执行权为核心,加强风险防控。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开展了《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化了区委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执行条例的意识。建立了追责长效机制,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基础的情形将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7、关于“对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一是开展经费使用制度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印发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梁溪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梁溪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区委统战部财务及经费管理制度》,把一切经费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按规定程序审议批准后执行。明确了重大经费支出,必须经部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的规定,不断促进经费管理规范化。二是成立区委统战部经费审查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成立区委统战部经费审查组,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督查,对于擅自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出现违规违纪情形的将严肃追责。三是细化报销手续。收支报账单必须有经办人、报账员、分管部领导等3人以上签字,填写字迹清晰、清单内容完整、金额准确无误方可报销。对“三公”经费的报销手续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务接待费需附派出单位通知公函和接待清单,并注明用途、人数、标准等;任何个人餐费发票不得报销;举办会议、培训、活动的支出必须附会议、培训、活动通知(方案)方可报销。年底组织开展一次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82831674;邮箱:2211537689@qq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委统战部

                                                     2018年1月22日